「你喜歡它嗎?」督導問。
「也說不上喜歡或不喜歡,其實就是⋯⋯(以下解釋500字)」
「好像要你表達『喜不喜歡一件事』不太容易對不對?」督導說。
好了喔,夠了喔,你已經是不知道第幾個老師跟我講這樣的話了。上一次是一年多前一個做家族治療的老師問我的,一年多來我果然沒什麼長進。
「你家後院有一台直升機,只要問到感覺,你就會想要逃跑。」還記得當年老師這樣說。
有些事情果然是要重複很多次,你才會漸漸明白自己為何要這樣做。星期天督導問我這個問題的時候,我突然頓悟了一件事情,其實不去說自己喜歡或不喜歡,是有很多好處的:
- 不用去承擔跟別人意見不一樣,別人會討厭你的風險
- 由於沒有表達自己的感受,所以當別人你真正的想法一樣或不一樣的時候,你的開心和難過也不會太多
- 麻痺自己的感覺去生活,可以在某一種安全的防空洞裡面,過著不好也不壞的日子
但是這樣做其實有很大的風險。因為別人不知道你要或不要,喜歡或不喜歡,所以他們可能會對你予取予求;再加上你太害怕表達意見會被討厭了,所以那些被阻擋的焦慮,就會被積存在心裡面。
不敢去「感受」自己喜歡/不喜歡的人,其實也是害怕被別人討厭的人,勉強自己說沒意見、沒關係、都可以,然後久而久之就發現,竟然自己也開始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了。
然後就變成別人的形狀了。
忍氣吞聲變成弄假成真。
或許成功地避開被別人討厭了,但也意味著每一次你希望被別人喜歡,都要把一部分的自己給藏起來。
糟糕的是,面具戴久了你就更難確認,你最在乎的人,會不會喜歡真正的你。
「我覺得我可能沒有很喜歡吧⋯⋯可是我在這個過程當中得到了一些樂趣是別的地方無法取代的。」我說,我是小孬孬所以加上『可是』,其實喜歡或者是不喜歡是不需要解釋的,它就是一種內心真正的感覺(就像是你不會去解釋為什麼你不喜歡吃香菜)。
不過督導並沒有逼迫我,還是肯定我終於說出來了。
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的人,往往是因為害怕得罪別人。
一輩子都當好人,卻還是看不清楚自己是什麼樣子的人。或許在過去的經驗裡,你不被允許表達自己,或者是當你表達自己的時候,並沒有得到一個好的結果。長久以來你就得到了一個信念是:表現自己是危險的。
如果你也跟我一樣,那麼或許你也可以跟我一起來做我在另外一本書上看到的練習*
- 我喜歡⋯⋯
- 我討厭⋯⋯
你可以用錄音的方式,或者是用打字的方式都可以,用這三個字當作開頭,然後自由書寫10分鐘。如果可能的話,找個地方把它念出來,把那些你從來沒有表達過的你自己,召喚出來(為什麼這一段話有一種中二感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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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也覺得愛自己很難,那麼不如先從表達自己所愛開始。當你漸漸知道自己要什麼跟不要什麼,而且願意告訴別人你的需要和不需要,那個模糊的自己,也會漸漸清晰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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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書寫:一趟自我療癒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