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督導結束,我難得有一些感覺,整理反思之後寫下來如下:
- 當自己沒有穩定的時候,沒有足夠的能量,就沒有辦法去面對有強烈情緒的人。所以,拯救他人之前要先穩住自己。
- 建立自信的方法有很多,其中一個方式是回到過去的一些經驗,去談早期關係當中,沒有被懂得經歷,透過同理和看見,不然會學習到對自己負面情緒的接納,進而增加對自己的溫柔。
- 但是當個案無法接觸自己的情緒、或者是迴避去談過往讓他受傷的人際關係時,可以繞道而行。而且繞道反而有可能是比較近的路,畢竟你在他不想開門之前一直敲門,也就是浪費時間。
- 粉絲不等於個案,你需要經營粉絲,但不需要「經營」個案。
- 一個心理師,名聲很重要,但是實力更重要。名聲可能可以讓你一開始帶來個案,但只有實力可以把個案留下來、並且讓他獲得幫助。
- 永遠要區別究竟是自己的需求還是個案的需求,或是透過個案的需求來達成自己的某一種需求。也因為這樣,收費可能就要拿捏平衡。
督完之後覺得心理師也是人,也是要混口飯吃,不是菩薩轉世;就算是菩薩,廟裡還是有收香油錢。
所以從高一點的層次來看,這樣的僱傭關係其實是滿足雙方的需求,隱微的權力議題就在當中默默的展現了。「權力」這兩個字又讓我想到我們暑假在Berkeley的時候有漢同行的同學們討論到諮商室裡面的「權力」,真的是一種很微妙的東西,尤其是當你在螢光幕或者是網路上面有一種形象的時候,個人可能會對你有崇拜跟尊敬的心情,要如何化解或者是把這個效果在諮商師當中變成正面的影響力,而不是削減個案的自主性,是我一直在思考的問題。
看來在處理個案議題的同時,個案心理師之間的關係,也是一顆熱騰騰的芋頭啊(遠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