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個陌生人,每天跟蹤你回家,可是他沒有對你「出手」,就只是遠遠的跟著你。你下班的時候也到公司樓下等你、你吃東西的時候他也坐在你隔壁的桌子,不過,他沒有說任何話騷擾你,也沒有對你毛手毛腳,在這樣的狀況下,你的感覺是什麼?
倘若你打電話叫警察來,警察也只能跟你說「他其實也沒有怎麼樣,而且他也不是你的伴侶,無法開保護令。」之類的,很無奈但是也幫不上忙。
如果有被跟蹤過的人就知道,被跟蹤的感覺真的很恐怖,就算他沒有做什麼,但你也會怕「他會不會有一天做出什麼?」;而且更可怕的是,竟然有一個人知道你一整天的行蹤,你好像時時刻刻都被監視著。
當然,還可能出現很多自我懷疑的聲音:「是不是我的穿著、回家的時間、走路的路線等等,才讓他有機會可以跟蹤我?」儘管這並不是事實,但是你還是會在腦袋裡面一直拿來反省自己。
之前「跟騷草案」掀起大家討論的時候,有些人很擔心會不會自己送花送禮都犯法,我聽了 #簡大為律師 的分享之後才知道,原來立這個法其中一個出發點或許是要提供前面這個例子裡的當事人一點協助,讓警察可以有法源能夠中止上面這種事情發生。
在這次的節目當中,我們不只討論了這個法的適用情境、可能限制和爭議,也談了許多跟「愛」有關的法律事,例如:
- 什麼是申請保護令?怎樣的人可以申請?
- 律師跟偵探的差別是什麼?
- 遺囑要怎麼樣寫才有效?
- 如果真的被騷擾,該怎麼辦?
- 打離婚官司最難的部分是什麼?
這次內容真的相當精彩,滿滿30分鐘有好多我不知道的事情!當然我們都不希望自己有需要出庭打官司的時候,可是有些事情遇到了,還是得去面對跟處理。倘若在家庭、親人關係、感情當中你遇到了一些可能需要法律才能處理的困境,甚至是像前面提到的,覺得有人一直在騷擾你,但我相信這一集可以提供你一些入門的知識,找回一些些控制感。